8月2日电 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近日公开冯小刚与明光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肖像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原告冯小刚诉称,被告擅自在公众号发布的《<老炮儿>有话对你说……》一文中使用了冯小刚肖像,并附商业信息,构成肖像侵权。被告明光碧桂园公司辩称,其在知悉涉案文章侵权后立即进行了删除处理,主观上并无侵权故意。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未经冯小刚同意在发布的文章中使用其肖像,构成对冯小刚肖像权的侵害,最终裁定被告向冯小刚致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
天眼查显示,明光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股92.45%。(中新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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